07/14/2000 出埃及記 3:11-12「摩西對神說 ﹕ “我是什麼人,竟能去見法老,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呢?” 神說:“我必與你同在.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,你們必在這山上侍奉我,這就是我打發你去的證據。”」 人的邏輯是:證據是已經發生的事。可是從上面這段經文看來, 神告訴摩西將來要成就的事作為證據. 神的想法與人的想法不同。 人常常立證據在紙上或在物質上。可是從上面這段經文看來, 神將證據立在以色列人將要經歷的生命之中. 神的做法與人的做法不同。 親愛的弟兄姐妹們,今天讓我們試著想想看,我們蒙福的證據在那裏呢? 神是否已經將這證據擺在我們的生命之中了呢? 親愛的弟兄姐妹們,你知道嗎,當我們看到一個小孩穿著漂亮的衣服時,我們便看到了他父母愛他的證據,因為他的父母用華美的衣服給他們心愛的孩子作裝飾。同樣的,當我們看到一位弟兄或姐妹活出主的話語來的時後,我們就看到了天父愛他的證據,因為天父用仁愛、喜樂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實、溫柔、節制給祂心愛的孩子作生命的裝飾。 親愛的弟兄姐妹們,當有一天,你周圍的人指責你,毀謗你,你還能微笑地接納他們,原諒他們,並為他們的靈魂得救禱告時,我要告訴你,這就是 神已經賜福與你的證據了。 親愛的天父,謝謝你賜給我們悟性,我們就活了,我們就明白了,謝謝你讓我們明白當我們肯施捨給困苦人的時候,那甘願樂意的心就是我們蒙福的證據,謝謝你讓我們明白當我們免了人的債的時候,那輕鬆愉快的腳蹤就是我們蒙福的證據,謝謝你讓我們明白當我們彼此相愛如同你愛我們一樣的時候,並能讓主耶穌基督的名得榮耀時,那就是我們蒙福的證據,謝謝你讓我們明白當我們心裏信耶穌基督是我們的救主的時候,那就是我們蒙福有永生的證據,感謝讚美主,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,阿們。 Published at 2013-01-27 04:31:00 |